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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发展集团前董事长罗佳玲被控挪用公款与受贿

2026-10-21 9992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10月21日报道,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董事长罗佳玲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近日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并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理。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已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在审查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罗佳玲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询问,听取了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检察机关指控,罗佳玲在担任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挪作个人用途用于营利,情节十分严重。此外,罗佳玲在担任多项要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触犯法律,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关于罗佳玲的纪律审查,2026年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和调查。随后在2026年8月26日,因严重失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罗佳玲失去理想信念,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利,收受不当财物,借助民间借贷获利,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形成权钱交易。

罗佳玲因严重违纪行为构成职务违法与受贿、挪用公款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性质恶劣,影响极其严重。根据相关法规,经贵州省纪委研究并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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